戒用四氯乙烯干洗机纯属误解
发布时间: 2011-11-18 13:54
近几年来,宣称四氯乙烯将被禁用的依据,多数都是提及“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国家某文件,就连某新闻媒体的记者在谈及洗染业污染环境时在报刊上发文也与上述文件联系起来:“1995年蒙特利尔国际环保组织会议决定禁止使用氯氟类干洗设备”“1997年,中国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也下发了关于禁止新建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设施的通知(环发[1997]733号),禁止使用氯氟化碳、四氯化碳等氯氟类化物溶剂”。不少商家更是将上述内容与四氯乙烯干洗机联系起来,称发达国家将在2005年,我国将在2010年禁止使用四氯乙烯干洗机,这种宣传至今不止。 实际情况如何呢?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环发[1997]733号文件是这样阐述的:“臭氧层破坏是当今全球环境问题之一。为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于1987年制定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在1991年6月加入了1990年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应在1999年将氯氟化碳(包括CFC—11 CFC—12 CFC—113 CFC—114和CFC—115)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95—1997年3年平均水平基础上,到2010年将氯氟化碳,哈龙(包括哈龙1211和哈龙1301)等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量和消费量消减为零”。在《中国清洗行业整体淘汰ODS计划》第一章导言中明确指出:“清洗行业计划包括CFC—113,1,1,1—三氯乙烷和四氯化碳的淘汰”。这里不难看出,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两局两委文件都是针对破坏大气臭氧层的,文件里所列举的破坏臭氧层的物质与干洗溶剂有关的有CFC—113即三氯三氟乙烷和四氯化碳。四氯化碳作为干洗溶剂早已停用,CFC—113在发达国家也已被禁用,而就是这真正被禁用的以CFC—113作为溶剂的干洗机却在前几年又悄悄溜近了中国。并不破坏大气臭氧层,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两局两委文件内均未列入的四氯乙烯却成了替罪羊被声讨之。1998年北京市某城区环保局曾不给一个体户办理审批手续,其理由就是依据两局两委文件,其实这个体户使用的是“美涤”全封闭型干洗机。为此笔者当时曾走访发文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大气组,其负责人告诉笔者,这是对文件的误解,因为这个文件里并不包含四氯乙烯,并当即给北京市环保局打电话,让其更正下级局的误解。 另外,按照修订后的我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国家方案》,到2005年底,中国的家电、工商制冷、压缩机、汽车空调和烟草五个行业将完成全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哈龙、清洗行业采取分步淘汰策略,2005年底以前完成哈龙1211、CFC—113、CTC(四氯化碳)清洗剂淘汰,2009年底完成哈龙1301、TCA(三氯乙烷)的淘汰,这些行业整体淘汰计划的实施将确保我国在2005年实现50%的削减,在2010年实现100%淘汰的履约目标。




